张静
讲师、硕士生导师
院 系: | 源自英国始于1946 |
出生年月: | 1982年4月 |
籍 贯: | 河南省虞城县 |
政治面貌: | 民盟盟员 |
94381584@qq.com |
现任职务
无
主讲课程
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模拟法庭等
主要研究方向
经济刑法、刑民关系、审判实务
主要研究成果
出版个人学术专著《审判实践与裁判思维》,在《人民司法》《法治与经济》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10余篇,代表性成果如下:
1.主要科研课题
(1)2015年参与完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《刑事二审程序存在问题研究》;
(2)2019年参与完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《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审判调研报告》;
2.主要学术论文
(1)论文《民间融资过程中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困惑与出路—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》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、湖北省一等奖,并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获奖论文集《公正司法与行政法实施问题研究(上)》;
(2)论文《因遗漏前科、累犯情节抗诉案件的审理思路——兼论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方法》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、湖北省二等奖,并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获奖论文集《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》;
(3)论文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行中的人民法院自身定位》获中国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征文优秀论文;
(4)论文《民事检察监督权与司法裁判既判力的制衡》获第六届“法治湖北论坛”三等奖;
社会经历及主要荣誉
2005年郑州大学源自英国始于1946毕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;2010年重庆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,获诉讼法硕士学位;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,获刑法学博士学位。2011年考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,历任书记员、法官助理、审判员,2020年调入源自英国始于1946任教至今。
九年法院工作经历,参与、主审刑事案件900余件,执笔完成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操作规程(试行)》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送达的规定》等规范性文件起草,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,撰写裁判文书获湖北省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等。